今年 9月1日,习近平总书记主持中央深改委第十五次会议,提出:“加快形成以国内大循环为主体、国内国际双循环相互促进的新发展格局。”十九届五中全会进一步将双循环新发展格局列为“十四五”规划和2035远景目标的重点内容之一。提出需要推动更深层次改革,实行更高水平开放,并兼顾发展与安全,为构建新发展格局提供强大动力。4月9日,党中央国务院发布《关于构建更加完善的要素市场化配置体制机制的意见》,是推动更深层次改革的纲领性文件。资本在五大要素之中,就此我谈几点意见,或者说是体会。
这里讲的资本市场是广义市场,不仅包括股票、债券、信贷,还包括监管、金融基础设施及财金关系。
第一,金融乱象对国内大循环的危害。
2016年前短短数年,我国资本市场发生了严重的混乱。大型商业银行均控有保险公司,也纷纷开办证券公司,办有理财业务,并利用网点优势销售关联甚至其他机构的保险和资管产品,还入局PE和VC行业;保险公司热衷于控制商业银行,某些治理结构不良的保险公司更是借此,为其循环注资、庞氏融资提供便利。商业银行绕过拨备覆盖率、风险准备计提以及存贷比、资本充足率等监管,将大量资金出表,开展委外业务,通过“通道”、“资金池”的方式形成“银行的影子”,进一步放大了相关行业杠杆水平,积聚了风险;P2P泛滥,风险事件频发。银行同业拆借早已不是头寸调剂,拆借的范围也超出了同业。实体经济没有足够的收益,资金被抽入金融行业,高杠杆、高风险、高利润运营,金融行业的利润,比其他所有行业的利润总合都多,带动实体经济利率大幅抬升,企业融资难,融资贵,严重影响双循环发展,特别是国内大循环。
第二,金融回归本源,为实体经济服务。
2015年底中央经济工作会议提出“去杠杆”,2017年中央金融工作会议,习近平总书记进一步提出“金融要回归本源,为实体经济服务”。在此之后,开始治理金融乱象。首先是加强风险隔离,清理证券公司“资金池”业务;银行理财业务子公司化,银行资金不得再做股权投资;保险公司“保险姓保”, 压缩“万能险”业务,对控制银行做循环注资行为进行清理;证券公司以经纪和投行业务为主业,对所办的基金公司风险隔离;证券基金管理不同类型基金,要严格风险和利益隔离,严禁高利刚兑性债权类资产;PE和VC公司管理的基金开始备案,并同“资金池”切断,防止在所管理的基金之间操纵收益,这有助于投资人识别关联风险;P2P已全部清零,宏观杠杆率高位趋稳,市场利率稳中有降。变化是可喜的。
第三,去杠杆,治理乱象的方向不能动摇。
今年以来,宏观杠杆率再次提高,大约比去年底提高了20个百分点,达到260%以上,这是特殊时期的特殊变化。今年百年不遇的新冠疫情突然爆发,我国和世界经济都陷入严重的衰退。作为应对措施,我国和世界各国都采取了扩张性的财政货币政策,导致阶段性的杠杆率高企。目前我国控制疫情和恢复经济取得令人瞩目的成绩,成为全球唯一实现经济正增长的主要经济体,非常时期的财政货币政策正在考虑有序退出。宏观杠杆率应稳住,并逐步下降。一是,治理金融乱象虽取得重大成果,但远未成功,“资金池”清理、资产净值化、取消刚兑、高风险机构的排查清理、金融基础设施紊乱等现象,还要继续整治。二是,美国、欧洲等主要国家宏观政策的外溢性明显,全球金融市场波动的风险加大,而我国正加大金融开放,需要“保持战略定力,办好自己的事”。
第四,混业经营不是方向,要向分业转型。
与分业经营相比,直观上混业经营有利于节约经营成本,但也更容易蕴藏和传递风险,导致金融风险问题愈演愈烈,对国民经济带来了较大系统性风险。同时,混业经营要真正控制住风险传染,要求金融监管从分业监管转为精细的网格化管控,进行更为严格的合规监管,不仅难度较大,甚至需要深入到金融业经营的内部,大幅增加金融机构的合规成本。综合考虑,混业经营规范运行之后,从金融机构微观角度看并不一定节约经营成本。从治理乱象所采取的措施看,是在削弱混业,要进一步向分业转型。从国民经济整体角度看,金融业分业经营,能够更好的服务实体经济的发展。
第五,相对于股票市场,债券市场是短板。
2015年股票市场经历了大股灾,在此之后,股票市场的改革加快。科创板注册制、净值型证券基金、强化退市制度、规范证券公司融资融券业务、加大股票欺诈处罚力度等措施相继出台,当然需要改革的内容还有很多。相比较而言,债券市场改革已经落后。今年以来,债券违约事件频频发生,特别是大型国企违约事件更是影响相关地区国企和政府的公信力。存在的问题,首先是市场分割,发行和监管不统一。发行的审查有证监会、人民银行、发改委,多头管理。特别是银行间市场早已不是银行间融通资金的定位,非银行金融机构、非金融企业都可以在银行间市场发行、上市债券,包括中期票据。其次,交易所市场和银行间市场交易分割,同债不同价。这种分割状态,会导致为争取市场份额而放松标准。7月份,央行和证监会决定同意两个市场间基础设施互联互通合作,这是可喜的变化,建议尽快落地。还有,银行间市场债券多为银行大量持有,商业银行既承销又持有,市场流通性差,一旦出现债务违约,商业银行受损。债券市场的问题还有很多,解决的基础性条件是发行标准、交易流通、监管机制的统一。按照《证券法》,市场应是交易所市场,监管机构应是证监会。银行间市场回归同业拆借市场的本位,信用债应全部退出,利率债(国债和政策性金融债)可在两个市场同时交易,结算要打通,既方便银行间抵押融资,又促成两个市场同债同价。基础性的问题解决后,债券市场改革的内容还有很多,要问题和目标导向加快推进,不然会是下一个风险集中爆发点。
第六,要防止数据金融平台大而不能倒。
数据金融平台在我国发展很快,有相当的积极作用,主要是根据搜集的数据分析借款方的风险特征,提供给贷款银行,帮助其获客和做出风险评估。这有利于补充银行,特别是中小银行对小微企业服务能力。但也有可能造成系统性风险。有的专家已指出平台资本加杠杆,共贷份额小以致于风险留存不足,2C和2B的比例不当,数据所有权问题等,如果需要解决可以定出规范。另一个重要的风险是,如果单一数据金融平台占有的市场份额过大,它“爬”出的数据真实性,以及风险评估模型的偏差,会导致大量的信贷坏账。例如,某平台短短几年已同数十家银行合作,形成数万亿贷款。可以限制与单一平台合作的银行数量,比如不超10~15家。同时,按同样条件让多家平台做类似业务,形成竞争。有比较也便于监管,并在效率和风险之间做出平衡,防止赢者通吃“大而不能倒”,埋下系统性风险隐患。正如刚刚结束的中央经济工作会议所要求的,金融创新必须在审慎监管的前提下进行。
第七,宏观审慎监管要面向事前、事中。
最近对某数据金融平台约谈和暂停上市,实际上是防范系统性风险于事前、事中,这是核心点,如果系统性风险已经爆发,政府不得不救,则纳税人恐会损失。这方面国际经验可资借鉴。美国履行宏观审慎管理的是“金融稳定监督委员会”,由财长做主席,成员是各监管机构,委员会定期开会,分析各金融领域潜在风险,决策之后,由该领域监管机构“排雷”,并向委员会报告。 在财政部设有专门的团队,汇集各监管机构信息和市场变化,用模型辅助分析可能出现的系统性风险,交由委员会讨论。通过这种办法把系统性风险止于事前、事中。财长做主席的原因,是其更适于代表纳税人的利益,保护纳税人是其职责之所在。我国缺乏将多领域风险集中分析,解决在事前、事中的机制。
第八,系统性风险处理要以纳税人利益为上。
按目前的制度性安排,人民银行负责宏观审慎监管,但显然没有做到防范于事前、事中。例如据公开报道包商银行破产案,再贷款和存保基金投入了1700亿元用于救助。实际上是冲减了应上交中央财政的“铸币税”。通俗地说,发钞产生“铸币税”,实际上不准确。财务分析上是,只要央行资产负债表存在,资产方收益必须大于负债方成本,其差额就是“铸币税”。它在央行资产负债表扩张时增加,在紧缩时减少,但总是存在。在其中扣除央行预算支出,净“铸币税”应交中央财政,统一编入预算,交全国人大批准,并将全部预算向社会公开。1700亿再贷款如果损失,就会冲减资产方收益,纳税人受损。因此,央行是最后贷款人,并不是最后损失承担人。要以纳税人利益为上,选择一个破产重组方案,尽量追回贪污、挪用、坏账损失,并追责,把纳税人当期损失减为最小,被救机构应当留有国家股权,可为可转优先股,以便在经营转好时变现退出。但无论如何再贷款本利可能难以全部收回,纳税人受损,减少财政收入增加财政赤字。包商银行在治理结构、资产质量、资本充足率等核心问题上早就存在严重问题,视而不管,风险爆发。因此,把问题止于事前、事中最为重要。我是明确反对“赤字货币化”的,即财政赤字通过向央行透支或向央行直接发债加以弥补。但是用再贷款救助系统性风险,造成的损失冲减应交由中央财政的利润,造成财政赤字扩大,成为“货币赤字化”,我更加反对。后者操作不透明,缺少全国人大和社会监督,隐含道德风险。其实恒丰银行破产重组的情况也类似,纳税人负担了当期损失,唯一的希望是新进入的国有股权今后有较好收益。在继续去杠杆,处理潜在风险过程中,类似的情况还可能发生,不得不提出来,请大家注意。
以上是资本市场八个方面问题的思考,是提出问题和解决问题的建议,供大家特别是政府部门参考,助推问题解决,使资本市场发展更为健康高效,助力双循环发展新格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