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下是保安局局长邓炳强今日(二〇二二年五月二十七日)下午在香港特别行政区成立二十五周年《基本法》法律论坛──本固枝荣的主题演讲环节致辞:
尊敬的邓中华先生(全国港澳研究会会长)、谭耀宗先生(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委员)、谭惠珠女士(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香港特别行政区基本法委员会副主任)、律政司司长郑若骅女士、各位朋友:
大家好,今天我很高兴能够获邀出席由律政司主办的《基本法》法律论坛,与在座各位分享香港特区完善维护国家安全的法律方面的经验。
《香港国安法》的实施,让香港由乱变治,令香港从动荡暴乱的环境康复过来。通过回顾《香港国安法》实践经验与分析特区的国家安全形势的变化,我希望能够让大家可理解到《香港国安法》作为让「一国两制」行稳致远的组合拳的重要组成部分,如何能达到本固枝荣及固本培元的效果。
《香港国安法》是一套具针对性、到位,而且充分考虑香港特区实际情况的法律。
法律是在二○一九年「黑暴」肆虐的背景之下订立的。当时,暴徒肆无忌惮破坏政府建筑物、商店、铁路及其他公共设施,纵火,强闯及破坏立法会,肆意殴打执法人员和持不同意见的人。外部势力试图通过渗透,在香港搞「顔色革命」,并透过代理人从事危害国家安全的活动,包括企图影响选举结果,以及颠覆国家的政权,香港面对前所未有的国家安全威胁,香港的繁荣安定岌岌可危。
在这个背景下,《香港国安法》针对性地就当时最严重和最迫切的四类危害国家安全的行为和活动订定罪行和罚则──包括分裂国家、颠覆国家政权、恐怖活动及勾结外国或者境外势力危害国家安全,为执法行动定下法律基础;又设立维护国家安全的相关机构并订明其职责,包括「香港特区国安委」、「警务处国家安全处」、「律政司维护国家安全检控科」,及「中央人民政府驻港国家安全公署」等。
此外,《香港国安法》亦特别订明对个人权利和自由的保障,又体现重要法治原则,例如无罪推定、一罪不能两审、保障公平审讯等。
除罪行条文及执行机制外,法律更特别着重防范危害国家安全的有关行为:《香港国安法》订明了维护国家主权、统一和领土完整,是包括香港人在内的全中国人民的共同义务,亦订明香港特区国家安全教育和对学校、社会团体、媒体、网络等加强宣传、指导、监督和管理的责任。这对全面准确贯彻「一国两制」、「港人治港」、高度自治的方针,保持香港特区的繁荣稳定极为重要。
当然,除了《香港国安法》外,特区政府亦透过激活现有法例,全面制止和惩治危害国家安全的行为和活动。过去两年的执法行动亦已初见成效:包括引用《刑事罪行条例》第九、十条积极打击发表煽动言论和刊物,以及其他「软对抗」的行为。行政长官会同行政会议亦行使《公司(清盘及杂项条文)条例》下的相关权力,命令公司注册处处长将带来危害国家安全风险的机构从公司登记册中剔除。
特区政府相关政策局及部门亦积极透过订立其他的新法例、规例和机制,以更好地履行就维护国家安全的宣传、指导、监督和管理的责任,包括:
(一)通过《电讯(登记用户识别卡)规例》,落实预付储值卡实名登记制度;
(二)透过实施《2021年电影检查(修订)条例》和更新的《有关电影检查的检查员指引》,把国家安全列入为电影检查的考虑因素之一;
(三)透过《2021年个人资料(私隐)(修订)条例》,针对未经资料当事人同意而公开其个人资料的恶意行为订立新的起底罪行,又赋予私隐专员对起底罪行的刑事调查及检控权;
(四)将「危害国家安全的罪行」纳入《社会工作者注册条例》,令被裁定犯了任何危害国家安全的罪行的人士,不能担任注册社会工作者。
在有了上述的法律基础的支持下,特区政府本着「有法必用、执法必严、违法必究」的原则,依法向危害国家安全分子采取执法行动。
自《香港国安法》生效后,截至目前,共186人因涉嫌从事危害国家安全的行为和活动而被警方拘捕,当中115人被检控,另有五间公司因涉嫌干犯危害国家安全罪行被检控。至于在法庭审讯方面,八宗在目前已完成审讯,涉及10个人的案件,所有被告皆已被定罪,目前最高判刑是监禁九年。
《香港国安法》的实施,扭转了特区自二○一九年开始的乱局,暴力行为大幅下降,鼓吹「港独」的情况不断减少。此外,众多涉嫌危害国家安全的组织亦相继自行解散或停止运作。上述的成果,清楚证明《香港国安法》的实施已发挥相当成效。
虽然《香港国安法》确实起了震慑作用,但是危害国家安全分子绝对不会轻易收手,而是伺机而动。香港仍面对不少国家安全风险,包括:
(一)危害国家及香港安全的势力持续以「软对抗」手法宣扬反中央和特区政府信息,鼓吹「港独」;
(二)本土恐怖主义活动,例如二○二一年的「七一」刺警案和企图于铁路、法庭等公众地方发动炸弹袭击以图达致政治目的的「光城者」案件,均显示本土恐怖主义分子已转趋行动化;
(三)外部势力利用香港「一国两制」、高度自治的独特环境,不断干扰和抹黑特区事务,意图危害国家安全;及
(四)逃到海外的危害国家安全分子勾结外部势力,继续从事危害国家安全的活动(例如要求外国实施所谓制裁),并企图里应外合,与一些想危害国家安全的本地媒体或组织连成一线,煽动仇恨。
就此,特区政府会继续采取一系列策略,应对上述内部和外部的国安风险,其中特别包括:
(一)情报方面:我们会加强国家安全及反恐情报收集及分析,特别是网上资讯及反间谍情报,同时会加强与国家不同的组织及机构的信息和情报共享与交流;
(二)执法方面:包括继续针对涉嫌危害国家安全的人和组织展开深入调查,特别是他们的财政来源、开支及与外部势力的关系;并在各纪律部队及各政策局及部门全面协作,共同维护国家安全;
(三)立法方面:包括完成《基本法》第二十三条立法,以及订立网络安全法例,以进一步完善国家安全的法律制度;
(四)宣传教育方面:只有正确理解国家安全的重要性,才能确保香港繁荣稳定,特别是在加强青少年的国家安全意识方面,特区政府通过不同形式的比赛和活动、网上虚拟展览等,推动全港中、小学校的师生共同参与,并透过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的各类比赛及各项活动,让国家安全教育植根校园及社会。保安局旗下的各纪律部队亦会继续透过其青少年团,协助青少年培养良好品格、正向思维和守法意识。
各位嘉宾,《香港国安法》让香港由乱变治,特区政府会继续努力不懈,做好维护国家安全的各项工作。凭借大家的努力,我相信香港特区政府定能肩负起维护国家安全的责任,令「一国两制」行稳致远。
多谢大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