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 年,监事会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监管要求和本行公司章程的规定,勤勉尽责,主动作为,深刻认识金融工作的政治性和人民性,对接国家关于经济金融工作的决策部署,对接中央巡视整改要求,对接审计署审计意见,对接监管要求,对接全行“十四五”发展规划,对接核心监督职责,进一步提高监督的政治站位和政治能力,加大监督力度,创新监督方式,提高监督质效,强化自身建设,与公司治理各方形成合力,共同促进本行高质量发展。
过去一年,监事会主动融入国家大局,围绕全行中心工作,持续提升监督效能。聚焦本行贯彻落实国家重大决策部署和中央巡视反馈意见,加大监督提示力度,重点关注本行助力稳住经济大盘、加大对重点领域金融供给、满足人民群众多样化金融需求、有效防范化解重大金融风险等情况,以监督建议函、监督评价意见、季度监督报告、专题调研报告等方式及时予以反映和提示。积极履行战略监督职责,密切关注集团“十四五”发展规划实施进展,对战略执行情况出具评价意见,开展服务高水平对外开放和跨境风险管理、综合化经营、信息科技管理专题调研,督促持续深耕“八大金融”重点战略领域、巩固拓展全球化综合化特色优势、加快推进数字化转型,不断提升战略执行效能。有序组织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履职监督,完成年度履职评价,开展金融服务乡村振兴战略、粤港澳大湾区战略实施专题调研,督促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更好服务国家重大战略、依法合规履职尽责。加强财务监督,对定期报告出具监事会审议意见,开展财务管理有效性专题调研,督促提高财务经营管理的精细化水平,提升集团综合竞争实力。坚持问题导向,深化风险管理与内部控制监督,针对外部形势变化,及时发送监督报告和风险提示函,围绕全面风险管理的重点环节开展专题调研,督促加强重点领域信用风险防控、提高市场风险和衍生品风险管理水平、强化对境外机构和综合经营公司的跨境跨业一体化风险管理、提升重大风险排查和压力测试的有效性,牢牢守住不发生系统性风险的底线。强化协同融合,坚持董事、监事联动机制,深化与二三道防线及综合管理部门的工作协同,强化对内外部审计的监督指导,更好发挥监督合力。
过去一年,监事会进一步加强自身建设。完善监事会制度体系,充实监事会队伍力量,提升监事专业水平,强化监事履职激励约束。监事会成员忠实勤勉,切实履行监督职责,发表专业、严谨、独立的意见。董事会、高级管理层高度重视、大力支持监事会的工作,认真回应、积极采纳监事会提出的意见建议,监事会监督成果在本行得到有效传导、落实和转化。监事会的工作受到了市场和同行的充分认可与肯定,本行监事会首次荣获“上市公司监事会最佳实践奖”。
过去一年,监事会按照法律法规和本行公司章程的规定,顺利完成了部分监事的变更。在此,监事会谨向不再担任本行监事的冷杰先生、郑之光先生任职期间为本行作出的努力和贡献表示衷心感谢,向新任本行监事的惠平先生、储一昀先生表示热烈欢迎!
2023 年,监事会将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把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国家重大决策部署和监管要求转化为高质量完成各项监督工作的实际行动,围绕本行“十四五”发展规划实施,进一步提升战略、履职、财务、风险、内控监督工作的前瞻性、及时性和专业性,为建设全球一流现代银行集团作出更大贡献。